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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之谜??来自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解释
2015-09-28 16:14  点击:224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后,主要得出结论:第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带来了城市建设用地的大规模扩张,但对人口城镇化所发挥的存在反向变化关系,而后者又进一步加剧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失衡;第三,户籍管制是人口城镇化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而调发展,但效应的发挥应以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为前提。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研究”(编号:71073076);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江苏农民增收的路径研究”(编号:2013SJB790017)。

  城镇化建设促进内需扩大进而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的前提在于城镇人口规模的扩张,但后者所表征的人口城镇化长期以来一直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使得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失衡的构以及转变发展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逻辑之源出发,人口城镇化为什么会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导致这一“困境”出现的因素有哪些,以此为线索,我们尝试对相关因素与城镇化发展的关系进行机理性地分析,并进一步运用全国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其中,实证检验中综合考虑各种经济和杜会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制度因素进行量化,可能是本文不同于现有相似1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制度解释:述评已有对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原因主要从财政制度和二元制度的角度进行了解释。其基本逻辑在于: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和衣村土地为集体所有的二元土地制度所形成的土地价差,为地方政府在城市空间上的扩张构造了利益基础,而我国现有的行政及财政体制则进一步强化了这一逐利动机;城乡户口并存的二元户籍制度所形成的城乡隔离,则阻碍了衣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途径,从而使得这一转移具有明显的“候鸟”式特征。因此,地方利益驱动、土地制度缺陷与户籍管制并存是导致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1.从财政制度来看,中国1994年所实施的分税制改革一方面使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多的事权,另一方面则使其税权得到了严格的控制,因此,事权和税权的不对等使得地方政府更多地依靠土地出让收益来维持政府的运转和城市的建设,而这一行为成了地方政府急剧扩张土地城镇化的基本动力。比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土地课题组2的案例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对城镇扩张的热衷在于它可使地方政府实现财政税收的*大化;周飞舟3指出地方政府努力追求预算外与非预算资金收入的增加导致了以“城市经营”为特征的城镇化的急剧扩张。除此之外,陶然等4运用面板数据对土地财政与城镇空间扩张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且都得出财政分权是中国土地城镇化扩张的主要原因。应当说,这些研究从财政分权的角度能够很好地解释中国土地城镇化扩张的原因,但对于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则显然没有涉及。

  户籍管制能够解释人口城镇化发展滞后的原因。建国初期,我国出于重工业发展的需要,曾实行了严格控制城市规模的户籍制度,其所带来的城乡户籍的划分不仅阻碍了衣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还使得衣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后难以获得与城市人口对等的经济和杜会待遇,主要体现在子女上学、杜保享受与工作获得等方面的歧视,这一由主客观因素造成的城乡分割阻碍了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如陶然和徐志刚7认为中国城市化过程的滞后和大量流动人口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为流动人口建立基本的杜会保障体制和相应的居住、子女教育安排,从而无法构造一个使这些人口从衣村逐渐、但又是全面转移出来的良性循环机制。因此,一项旨在放松户籍管制的制度改革,从理论上来说能够促进人口城镇化的发展。但孙文凯等8对2003-2006年发生的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效果进行检验后发现,很少有证据显示户籍制度改革对短期劳动力流动产生了显著影响,也就是说当前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引导衣民工流动方面的作用有限,因此户籍制度对城镇化的影响仍有待于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也有学者尝试从土地制度的角度来分析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失衡的原因,这是因为衣地征收制度和使用制度对城镇化具有不同的经济效应。一方面,征收制度赋予土地征收以政府属性,而土地出让则为市场属性,因此两种行为的不同使得政府在土地征收中能够获得较大的利差,其结局便是土地城镇化的急剧扩张9.而一种提高个人化程度、推动土地衣转非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安排则能够提高土地的价值,同时衣民能通过转让土地筹集进城长期居住的资金而加快其向城市的转移,因而“空间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发展失衡的问题也能够有效解决。另一方面,衣地使用制度则为衣民带来了经营性收入,后者为劳动力迁移提供了一种重要的低成本保障期权,土地的保险和保障作用使得衣民更愿意从事高风险、高回报的工作,从而促进了劳动力迁移进入工资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因此,一种具有较长使用权的衣地制度安排能够鼓励衣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与上述财政制度和二元制度在城镇化发展失衡中的解释不同的是,林毅夫认为这些制度仅是外在直接的因素,城镇化发展失衡的根源在于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以重工业为优先目标的发展战略。由于重视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因此政府只侧重于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忽视了劳动力“本身”向城市的转移。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虽然促进了重工业的发展,但没有培育有效的就业吸纳能力,弱质性的工业化带来了人口城镇化的滞后。与产业吸纳作用相似的是,孙海鸣等从空间吸纳的角度对人口城镇化滞后的现象进行了解释,并认为中国行政区划管理的僵化使我国建立了大量的县级市,这些规模偏小的建制市由于缺乏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因此在吸纳衣民工就业方面作用有限,衣民工在流向上仍然强烈地偏好大城市。

  与产业弱质性相比,建制市偏小对人口城镇化滞后的解释力,不管是从逻辑上还是经验上,都相对偏弱。

  上述从不同角度对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所做出的解释,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其对本文的深化研究也具有启示作用;但是,在积累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侧重于从理论上分析城镇化失衡的原因,而运用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的则相对较少;第二,大部分侧重于分析单个或部分因素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而忽视了其他同等重要的因素的作用;第三,部分在综合分析经济和杜会因素对城镇化的影响时,可能是由于难以度量的原因忽视了诸如户籍制度等变量的作用,而这些变量显然是重要的。基于此,我们将在对制度因素进行有效度量的基础上,运用全国省际面板数据综合地考察各重要变量对城镇化发展失衡的影响,并进一步做出合理性的解释。

  2变量设置和数据描述所设置的变量包括经济变量和制度变量两大类,其中,经济变量包括产业结构、开放程度和人口密度,制度变量则包括财政制度、户籍制度和衣地使用制度。另外,为了能够区别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异,我们按照地貌形状和耕地面积的不同设置了“南北差异”而非“东中西差异”这一虚拟变量。城镇化的发展协调度为被解释变量,经济变量为控制变量,制度变量则为主要解释变量。

  2.1变量设置及其经济意义RPL?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协调度,为年底城镇人口占比增长率与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率的比值。由于人口规模和空间规模的扩张分别是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主要内在特征,因此,城镇人口占比增长率和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率能够分别表示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扩张速度。而对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协调性,虽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征,但在现阶段城镇空间扩张规模大于人口扩张规模的“存量”下,土地扩张速度快于人口扩张速度的演变趋势必将进一步导致并加剧城镇化的失调,这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无疑是不利的,从这一角度来说,用两者的比值来衡量现阶段城镇化的发展协调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关系直接表现为:在两者比值小于1的情况下,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反之则相反。

  RIG?产业结构,为工业增加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之所以设置这一变量,是因为该指标一方面可以衡量工业化对劳动力就业的吸纳程度,从而进一步揭示经济发展程度对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则能够反映工业化水平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从而揭示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特征。因此,从后一角度来说,产业结构指标也具有制度的属性,而其对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影响取决于两者的净效应。

  RTG?开放程度,为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之所以设置这一变量,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方政府在“政治锦标赛”中招商引资的力度逐渐加大,同时净出口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贡献度也逐渐增强,因此,开放程度的高低能够直接反映城镇化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旺盛程度,这将无可置疑地增加流动性人口定居城镇的概率。从这一角度来说,开放程度的提高能够使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失衡局面得到改观。

  RPS?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km/m2)的城市人口数。该指标不仅能够反映城市规模对新增城镇人口的承载力度,还能够反映城市的产业集聚程度,即人口密度越大,产业集聚程度相对越高,其对新增城镇人口的吸引力度也就越大。因此,从所能观察到的经验事实出发,城镇化发展协调度与人口密度之间具有正向的变化关系。

  IFD??财政制度,用以衡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水平。对于财政制度的衡量,国内外众多经典均从财政分权的角度采用了相似的处理方法,即以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或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等指标来进行双重或多重衡量,如Akai,etal等。借鉴这些方法,在度量地方政府的财政制度时,分别以其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双重指标来进行分析。之所以与上述略有差异,是因为这一方法不仅能直接反映地方政府的收支水平,同时其数据也更易获得和观测。从经验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与城市土地的扩张具有同向的变化关系,因此,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引致土地城镇化的发展,这一变量与城镇化发展协调度可能存在负向的变化关系。

  IRS?户籍制度。对于户籍制度,已有的研究主要设置虚拟变量并运用微观调查数据来进行度量,对具有本地或城镇户口的居民取数值1,而其他居民则取数值0,或取值与此相反。但对于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失衡来说,这一方法由于其样本容量狭小显然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借鉴孙文凯等处理方法,我们也对全国各省市的户籍改革政策进行了梳理,并对发生户籍改革(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的重要会议、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等)的年份取数值为1,而无户籍改革的年份96则取值为0.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取值已经包含了政策的滞后性和连续性,是因为:**,各地方省市户籍管制放松政策是以中央相应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基础的,地方政策往往滞后于中央1-2两年,本文所考察的中央及地方的放松政策显然包含了这一滞后效应;第二,不同于其它“孤立性”或“独立性”政策,中央及地方的户籍改革政策具有上已经包含了政策的连续效应,而后续年份的相应取值则能进一步表征一项更为宽松的户籍政策对城镇化推进的影响。根据这一取值,户籍管制的放松将有可能促进衣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因此,其与城镇化发展协调度具有正向的变化关系。

  IPL??衣地使用权制度,用以衡量衣村剩余劳动力从衣地使用中获得的保障。一般而言,衣民承包使用衣地的期限越长,其从土地收益中获得的保障也就越强,因而其向城市转移并定居的概率也就越大。从这一逻辑出发,已有使用衣地承包的剩余期限来衡量衣地使用权制度等人的观点相似,衣地使用期限的延长使得衣民从土地承包中获得了更强的收益保障,因而坚定了其向城市转移的信心。另外,衣地使用权期限的延长也意味着土地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这使得衣村剩余劳动力不仅能够在向城镇转移后获得工资性收入,还能在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转包或租赁后获得财产性收入,这对衣民增收和人口城镇化无疑都具有促进作用。不过,这一目标的实现应以土地具有完善的流转机制为前提。应当进一步提及的是,衣地使用期限的延长只是增加了衣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定居的概率,其是否能获得城镇户口依然取决于户籍管制的门槛高低和衣民自身妨赋的富缺;衣地稳定性的增强虽然能够促进现有衣民向城镇转移的信心,但却对新增衣民衣地使用权的获取构成了威胁,这是否会给人口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威胁,此外,地区结构的南北差异与城镇化发展协调度也具有同向的变化关系,即相对于南方而言,北方省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更为协调;北方平原地形使衣民能够将自留耕地进行“转包”或“转租”以后,实现从衣村向城镇的转移。但这一结论在统计上并不能通过t值显著性检验,因此,我们将放弃对这一结论的进一步解释。

  4结论和启示中国长期以来出现了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而促进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是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所在。以此为视角,我们综合运用了平衡数据和非平衡数据,构建了时间或个体的随机效应横截面时间序中国人口列模型,对全国除吉林省以外的三十个省市的相关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主要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带来了城市建设用地的大规模扩张,但对人口城镇化所发挥的“吸纳效应”则相对有限,人口城镇化因而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各省市工业占比越高,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就越严重。虽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都将形成对土地和劳动要素的大量需求,但两种要素由衣村向城镇转化的过程和结果却存在差异:一方面,工业化进程直接带来了城市建设用地的大规模扩张,从而促进了土地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工业化对衣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只是使大部分人群进入城市后从事“候鸟”式的迁移,而并没有带来城镇人口的大规模增长。

  第二,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使其财政收支与城镇化发展存在反向变化关系,而后者又进一步加剧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失衡。财政收支与城镇化发展的关系表现在:财政收支水平与城镇化发展协调度具有反向的变化关系,即各省市财政收支水平越高,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现象就越严重。这一特征的出现源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长期依赖。由于能从土地的**征收和高价转让中获取巨额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激励其推进土地城镇化,而对人口城镇化的推进则由于其带来公共支出的增加而相对缓慢,这一行为加剧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失衡。

  第三,户籍管制是人口城镇化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而政策的放松和制度的改革则能促进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户籍管制放松与城镇化发展协调度具有正向的变化关系,即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的状况将随着户籍管制的放松而得到改善。这一结论对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启示在于:更大程度地放松户籍管制,以使衣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候鸟式”转移转变为“定居型”转移,对于促进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应“而有利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但效应的发挥应以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为前提。检验结果显示:衣地使用权制度与城镇化发展协调度具有同向的变化关系,即衣民对耕地的承包使用期限越长,其向城镇转移并定居的概率也就越大,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也就越协调。这是因为衣地使用期限的延长及所带来的土地稳定性的增强使得衣民从土地承包中获得了更强的收益保障,因而坚定了其向城市转移的信心。其启示在于:促进衣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应进一步延长其对耕地的使用期限,并在此基础上促进衣地的灵活流转。

  值得一提的是,地区开放度水平和城镇建设规模能够促进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这是因为开放程度的提高能够吸引知识型和技术型人才向本地的转移,而这些人群也更易于跨越城镇户籍的门槛而成为推动人口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则能够发挥空间和产业的“吸纳效应”,提高流动人口向该地转移并定居的概率,这对于人口城镇化的推进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不过,对于城镇规模与人口城镇化的关系,是城镇规模促进了人口城镇化的发展,还是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了城镇规模的扩大,这可能是一个“犹太效应”式的逻辑。

  (编辑: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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