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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等6市粤Ⅳ汽油10日零时起实施
2013-10-10 09:52  点击:198

  10月10日零时起,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和珠海6市供应的粤Ⅳ标准93号汽油从7 .86元/升降到7 .75元/升,每升降低0 .11元;粤Ⅳ标准97号汽油从8.52元/升降到8.40元/升,每升降低0 .12元。

  按国家发改委加价标准 粤Ⅳ汽油不升反降

  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成品油升级价格政策,明确今后两年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约每升0.21元)、370元(约每升0.32元);2017年年底后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根据这一加价标准,已经全面供应粤Ⅳ汽油的广州、深圳等6市油价不升反降。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和珠海六市已全面供应粤Ⅳ汽油。由于试点初期成品油的生产工艺还不成熟,设备改造投入大,生产规模小,只供应珠三角部分地区,供应量少,导致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广州等6市的汽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累计每吨加价430元。因此,按照国家发改委此次规定的加价标准,广州等6市的粤Ⅳ汽油价格每吨将降价140元。

  广东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经省政府批准,从9日24时起,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和珠海等6市供应的粤Ⅳ汽油*高零售价格每吨降低140元。此次油价调整后,粤Ⅳ标准93号汽油从7.86元/升降低到7.75元/升,每升降低0 .11元;粤Ⅳ标准97号汽油从8.52元/升降低到8.40元/升,每升降低0 .12元。

  汕头等15地市12月1日起全面供应粤Ⅳ汽油

  柴油价格和其他15地市的汽油价格将按照我省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和国家新的加价标准进行调整,其中15地市汽油质量标准从第三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只需加价60元,低于全国平均标准。南都记者了解到,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其他15地市本月起开始置换粤Ⅳ车用汽油,12月1日起全面供应。11月起,全省21地市开始置换国Ⅳ车用柴油。预计明年1月1日前,全省21个地市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也就意味着,届时柴油价格和这15地市的汽油价格将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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